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 一 章 第二十九条规定: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。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现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将企业2024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进行公告。详情请见附件。
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
2025年03月24日
2025年建龙北满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分工情况表
危险废物产生、转移及贮存情况 2024年度
一般工业固废产生、利用及贮存情况 2024年度